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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辉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作者:总务处来源:本站阅读:4172时间:2009-09-01
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具备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学生自我管理能力,保持教室的整洁美观,创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营造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氛围。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要求:
1、人人有责,保管好班级财产(桌、凳、门、窗、玻璃、窗钩、插销等)。初中部各教室不得开启上半部份窗户。开启下半部份窗户时要随手搭上风钩。高中部各教室在每天放学后要随手关好窗户。
2、保持教室课桌、凳排放整齐,不得在桌、凳上乱涂写、乱刻划。3、保持教室门、窗的清洁、完好。
4、班级财产管理由班主任落实学生专人(财产委员)负责。如需修
配或更换的物件,必须由班主任到总保管颜飞处填写班级财产维修申请表(一式二份),根据班级财产包干管理责任状的相关条款进行理赔,由总保管颜飞签字后方可到总务处办理。经总务处验审,视损坏情况集中安排维修。
二、检查:
1、每学年开学初,班级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完好,由班主任验收
签字即日起执行本制度。
2、班级财产管理原则上期限为一学年。由总务处在每学期结束前进
行统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张榜通报。
3、学年末,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财产进行检查、验收并张
榜通报。
三、财产的修配、赔偿与奖励:
1、对使用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物品的维修,维修费用由学校支出。
2、属管理不善,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维修经费由班级自理。
3、对故意损坏财产者,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以2—10倍的价格赔偿,由学生个人负担。
4、对损坏公物情节严重者,除赔偿外,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每学年对班级财产保管无损坏的班级,将由学校统一进行表彰和奖励。
6、根据学校管理需要,拟将班级财产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和班级常规评比的一项内容,进行单列评分。班级财产的管理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福清康辉中学
总务处
2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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