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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康辉中学关于举行“天生林艺”社会实践活动致家长一封信

作者:zjc来源:本站阅读:4952时间:2011-03-02

福清康辉中学关于举行“天生林艺”社会实践活动

致 家 长 一 封 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我校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培养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的精神;树立艰苦朴素,遵守纪律的良好作风,使学生养成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果实的好习惯。依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我校将对初二、高二年段进行为期三天的到“天生林艺”参加社会实践的活动,并根据本人在活动中的表现,有学校和基地对学生进行评价,其成绩纳入升学档案。

为了使此次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完成,现将学校对本次活动的要求和注意事项通报给家长,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具体要求:

(一)教育子女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定,一切行动听指挥,要注意自身形象,维护学校荣誉。

(二)要教育子女艰苦奋斗,厉行节约,不浪费粮食,要爱护公共财产。

(三)要教育子女严格参加训练,服从管理,团结友爱,有集体荣誉感。

(四)要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外出,有事必<?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须向老师请假。

(五)要教育子女不要在楼内外追逐打逗,违者要严肃处理。

(六)要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动用基地的一切设施,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并给予严肃处理。

(七)要保持宿舍内务清洁,一日三清扫,不准乱窜宿舍。

(八)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禁止说话。

(九)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十)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要积极接受教师的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同时社会实践活动考核为不合格并计入学生档案。

二、学生必备物品

    洗漱用品、旅游鞋、雨具、日用小药品、笔、本,要统一穿校服、佩校徽。

三、费用

    根据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07]62号文件核定“福清天生林艺园门票价格的通知精神”规每位参加社会实践学生交70元,另加车费18元,共计88元。

四、时间安排:

1、初二年段实践活动时间:3月7日(周一)至3月8日(周二)

3月7日上午7:30分全体同学在校内集中,班主任点名,9:00统一乘车出发;3月8日下午4:00乘车返校,学生自行回家。

2、高二年段实践活动时间:3月8日(周二)至3月9日(周三)

3月8日上午7:30分全体同学在校内集中,班主任点名,9:00统一乘车出发;3月9日下午4:00乘车返校,学生自行回家。

福清康辉中学

2011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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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康辉中学2011年3月1日发的《福清康辉中学关于举行天生林艺社会实践活动

致家长一封信》于2011年  月   日收到。

福清康辉中学______年段     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备注:回执单中的学生、家长签字经班主任核实确认后,由班主任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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