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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专栏

作者:政教处来源:本站阅读:1673时间:2023-07-19

福清康辉中学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专栏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我校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护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密切相关,政教处开展“交通安全我践行”暑期宣传教育活动。

 一、中小学生不得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一)有关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

 1.《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家长不得给子女提供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

 2.融教〔2019〕98号《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家长不要向学生提供电动车、助力车”

 3.融道安整治办〔2020〕55号文件《关于认真汲取连江县3.6亡两人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的紧急通知》文件规定“严禁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

4.福清市教育局2023年5月8日发《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中小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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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长监管职责

1.给子女做好交通安全表率,文明参与交通。不骑超标、报废或故障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上路; 骑车上路佩戴好安全头盔并提醒后座人员(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后座同乘人员不得超过12周岁)也佩戴好头盔;骑电动车上路应遵守交通规则,不抢黄灯,不闯红灯,礼让慢行。

2.不给子女(中学阶段)提供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

3.发现子女(中学阶段)私自乘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上路的情况,应及时予以制止,并严肃批评教育。

二、交通安全常识

1.行走安全常识

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行;黄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但已进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通行。

步行外出时要注意行走在人行道内,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须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 没有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要仔细观看两侧,小心行走。

2.乘车须知

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停车辆,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上车要有序。

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的车辆。

3.“一盔一带”

“盔”是指头盔,“带”是指安全带。

“一盔一带”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要求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戴头盔,开车出行必须系安全带。

4.交通标线

马路上,用漆划的各种各样颜色线条是“交通标线”。

道路中间长长的黄色或白色直线,叫“车道中心线”,它是用来分隔来往车辆、使它们互不干扰的。

中心线两侧的白色线,叫“车道分界线”,其中虚线表示可以跨过,实线则反之,它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在路口四周有一根白线是“停止线”。红灯亮时,各种车辆应该停在这条线内。

马路上用白色平等线像斑马纹那样组成的长廊就是“人行横道线”,行人在这里过马路比较安全。

5.隔离设施

交通隔离设施主要有行人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

行人护栏是用来保护行人安全,防止行人横穿马路走入车行道和防止车辆驶入人行道的。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是设在车行道上用来隔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来往车辆的。

行人不能跨钻护栏和隔离墩或绿化隔离带走进车行道。

 

 

 

福清康辉中学  政教处(宣)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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