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研究院关于组织福州市第二十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的通知
福州教育研究院文件
榕研院培〔2018〕23号
![]()
福州教育研究院关于组织福州市第二十七期
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高新区社管局,市(省)属中学: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使之更好地了解学科发展特点,深入理解新课程改革理念,提高对新课程的执行力,开拓专业视野与学科能力,逐步成长为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经研究,我院受福州市教育局委托于2018年10月,举办福州市第二十七期中学英语、化学学科骨干教师市级培训。
本项培训为期2年,采用分阶段集中面授、远程网络学习与导师跟踪带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教育教学与课题研究相结合,业务指导与人格培养相结合。参训学员条件及推荐办法见附件1。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市(省)属中学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培训,将参训对象推荐表(附件2)和相关旁证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各相关学科(需加盖公章),名额安排见(附件3),并通知参训学员于5月20日前登陆“福州市教师继续教育网”(网址:http://222.77.181.14/)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具体步骤和要求见“福州市教师继续教育网”培训公告栏)。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参训人员名单,经福州教育研究院汇总上报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后,另文通知。
福州教育研究院联系人:
教育培训中心:严权纲,联系电话:87554052;
英语学科:游浪静,联系电话:83257056;
化学学科:卢秉政,联系电话:8753439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邮编:350001。
附件:1. 福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选拔条件与选拔程序
2. 福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推荐表
3. 福州市第二十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推荐名额安排表
福州教育研究院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8年4月2日
抄送: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福建省福州第一中学,福建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
福州教育研究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印发
附件1
福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
选拔条件与选拔程序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熟练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发展潜能,在课程改革中能起带头作用,富有教育激情并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原则上为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现为县(区)级骨干教师;
2. 市(省)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
3. 名师工作室成员;
4. 市级学科研训中心组成员;
5. 近5年在教师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县(市)区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教师。
(二)师德表现。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办法》和福州市《关于重申严禁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自尊自律。近5年,年度绩效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学历职称。中学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在教师技能竞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和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职业学校教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放宽至初级。
(四)教学工作。坚持教学第一线工作,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学生满意率达80%以上。
(五)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至少承担过1项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撰写1篇及以上本学科教学论文,并收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的汇编,农村中小学教师应收入中心校及以上汇编。从事教科研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论文收入市级及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的刊物上汇编。
(六)示范作用。近5年开设至少1次具有一定水平的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市级学科教研工作室成员应开设至少2次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且受到好评。
(七)继续教育。近5年,每学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其中2016-2017学年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选拔程序
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推荐选拔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注重兼顾不同地区、学科和年段的合理分布,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广泛发动、层层推荐、择优选拔、严格评审”的方式进行。
1.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要把有关骨干教师培训的文件精神及其重要意义在所辖学校层层传达和宣传,在广泛发动教师申报的基础上,通过竞争择优推荐候选名单。
2.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福州市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的名额指标,按1: 1.2的比例组织遴选,确定培训对象人选。
3.各基层学校应认真按照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选拔条件的要求,推荐本单位优秀教师参加培训,严格把好培训对象质量关。已确定上报的骨干教师培训对象需填写“培训对象推荐表”,由所在学校审核盖章并附相应的材料(材料包括:论文或编著复印件,获奖或荣誉证书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等),于2018年5月20日前寄送福州教育研究院各相关学科。
4.各县(市)区属中学应将以上材料报送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盖章确认。
附件2
福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推荐表
制表:2018.3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照 片 |
|||||||||||||||||||||||||||||||||||
|
身份证号码 |
|||||||||||||||||||||||||||||||||||||||
|
最后学历 |
教龄 |
行政职务 |
|
||||||||||||||||||||||||||||||||||||
|
任教学科 |
任教学段 |
教师职称 |
|
||||||||||||||||||||||||||||||||||||
|
政治面貌 |
外语水平 |
计算机水平 |
|
||||||||||||||||||||||||||||||||||||
|
单位名称 |
手 机 |
邮箱 |
|||||||||||||||||||||||||||||||||||||
|
住宅地址 |
QQ号 |
教师继续教育ID号 |
|||||||||||||||||||||||||||||||||||||
|
区县 (学校) 导师 |
姓 名 |
性 别 |
手机 |
||||||||||||||||||||||||||||||||||||
|
职 务 |
职 称 |
邮箱 |
|||||||||||||||||||||||||||||||||||||
|
工作单位 |
邮编 |
||||||||||||||||||||||||||||||||||||||
|
工 作 简 历 |
|||||||||||||||||||||||||||||||||||||||
|
获 奖 情 况 |
|||||||||||||||||||||||||||||||||||||||
|
教 科 研 成 果 |
|||||||||||||||||||||||||||||||||||||||
|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进修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市(省)直属中学只需签注单位意见。
附件3
福州市第二十七期中学骨干教师
市级培训对象推荐名额安排表
|
地区 |
名额 |
|
|
英语 |
化学 |
|
|
闽侯 |
5 |
5 |
|
闽清 |
5 |
4 |
|
福清 |
6 |
8 |
|
长乐 |
5 |
8 |
|
永泰 |
5 |
6 |
|
连江 |
5 |
7 |
|
罗源 |
5 |
4 |
|
鼓楼 |
1 |
1 |
|
台江 |
2 |
2 |
|
仓山 |
2 |
2 |
|
晋安 |
2 |
2 |
|
马尾 |
2 |
2 |
|
高新区 |
1 |
1 |
|
市(省)直 |
34 |
28 |
|
合计 |
80 |
80 |
备注:每所学校每个学科限报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