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
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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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通知
市教师进修学校、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创新,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闽教办基〔2018〕4号)要求,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建设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教材的生成性资源体系,进一步增强一线教师开发、应用数字教学资源的能力,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的骨干教师队伍,促进中小学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活动范围
1.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使用符合教材版本要求的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可参加。各校应基本做到学科全覆盖,且参加“晒课”活动的教师比例不得少于20%。
2.省市学科教学带头人、福清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及成员、已认定的福州市、福清市级骨干教师要全员参与“晒课”。
三、活动内容
活动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评选推荐两个阶段。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平台(http://1s1k.eduyun.cn),利用国家平台“晒课”功能实名网上晒课。
1.教材版本要求。“晒课”教材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今年部级优课评审增加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安全教育、家庭教育等内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家庭教育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国家“晒课”平台提供教材目录体系,目录体系中无法再细分的最小单元称为知识节点,教师必须选定某个知识节点方能上网晒课。为尽快形成系列化优质资源,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
3.晒课内容。教师提交的晒课内容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不少于30分钟)。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在2018年度教学实践中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往年已推荐参评的“优课”,未经深度改造,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技术要求。课堂实录要做到画面清晰,可进行后期处理;须配有不超过5秒时间的片头,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可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有条件的学校可多机拍摄,有恰当的镜头切换。
课堂实录格式为H.264+AA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码流率0.5~1Mbps(如上传的视频内容编码率低于0.5Mbps,则码率不变,转码为H.264+ACC编码的MP4文件);视频分辨率720×576(4:3画幅)或1280×720(16:9画幅)及以上;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音频采样率48KHz;单个课堂实录视频大小不能超过600M。
5.晒课时间。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优课”评选推荐
1.学校推荐。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以学校(中心校)为单位开展推荐评选。每所学校(中心校)至少要推荐三节福清市级“优课”(教学实录为必选,学科应尽量均衡), 并于<?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6月20日前将福清市级“优课”推荐表(附件2,纸质,学校盖章)送到教师进修学校:中学送中学教研室,联系人:林厚暖,电话:22165803,小学送小学教研室,联系人:杨裕天,电话:22165811。
2.福清市级推荐。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各学科教研员参照学校推优结果,通过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推优”功能,于7月1日前组织福清市级推优工作,并将推优结果送教育局备案。
3.福州市级推优。根据福州市教育局下达的区县“优课”推荐名额,组织做好福州市级“优课”推荐工作。
(三)责任分工
1.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协调部门工作,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晒课”,以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组织校级评审,推荐一定节数的“优课”参与福清市级“优课”评选。
2.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研课指导和福清市级“优课”组织评选工作,组织学科教研员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对预备向福州市推荐的“优课”进行指导,以提高“晒课”质量;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帐号,做好各学科之间的工作对接,根据“优课”评选结果,在“晒课”平台上完成“优课”推荐工作,向推荐为福清市级“优课”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根据福州市下达的“优课”推荐名额,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3.教育局教仪站、中教科、初教科负责相关学校开展活动进度的督促工作,每月初将就各学校开展活动情况在校长微信群进行通报,活动结束后,将各校“晒课”的数据进行统计。教仪站负责市级帐号的管理和学校管理员帐号的密码重置工作,及时将基层“晒课”遇到的技术性难题向福州电教馆沟通。
教仪站联系电话:85210479。
四、活动奖励
(一)县级奖励
评为福清市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校级(中心校级)公开课。
(二)市级奖励
2018年9月,福州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晒课”情况下达“优课”推荐名额时,将公布“优课”市级奖励方案。
(三)省级及以上奖励
省级“优课”专家评选结果经网上公示5天无异议后,公布其作者和指导教师(3人以内)名单,“优课”名称及相关人员信息均以国家平台上填报的信息为准(指导教师名单要在网络“晒课”时一并填报)。省教育厅将授权省电教馆制作、下发证书。
获评部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省级公开课,并确认30个继续教育学时;获评省级“优课”的作者视同举行一次市级公开课,并确认15个继续教育学时。继续教育学时以获得的最高等级“优课”标准计算,不重复累计。
五、应用推广
开展应用推广。各校要组织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省部级“优课”。要在教研活动中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教师培训资源。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
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福清市级“优课”推荐表
福清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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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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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