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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作者:jwc来源:本站阅读:2624时间:2015-04-03

福清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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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

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闽教装备协[2015]004号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事项的通知”,省教育厅教育装备管理办公室拟定于2015年7月在泉州召开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审会。为了迎接这项工作,福州市拟组织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初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

二、参评范围:凡2014年7月1日以来在县(市、区)级以上刊物发表、研讨会交流、论文评选的学术论文及研究课题、调查报告均可参加评选。已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有关单位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评选内容:

1、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素质教育;

2、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3、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与教学仪器装备研究;

4、中小学实验方法与实验设计;

5、教学仪器自制与改进;

6、通用技术设计、试验活动实例与实践室建设;

7、探究性实验教学优秀案例与探究性实验室建设;

8、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自动化建设研究;

9、教学仪器装备现代化、信息化与应用;

10、实验教学评价与考核评估及实验室使用效益的评价体系;

11、实验教师队伍、教育装备队伍建设与培养模式的创新。

四、评选要求:

1、论文选题新颖,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有较好的文风。

2、论文题材科学,与本地区、本领域的实际联系紧密,具有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

3、论文主题明确,结构严谨,思路清晰,分析深刻,论据准确,文笔流畅。字数在3000字左右为宜。

4、参考文献须在文后注明,具体格式及标点符号为:作者名.文章题名.刊名,出版年(刊物),页次。

5、参评论文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五、评选与奖励办法:

1、我市将于2015年5月25日前完成初评,并推荐10篇论文参加福州市评选。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纸质文字一式五份报送至教仪站,并提交电子文档,联系人:陈家旺,联系电话:85210479,邮箱:fqjyz5210479@163.com

2、参评论文经“福州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评审会审查符合要求的,评选出优秀论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其中一、二等奖将编入2015年《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论文集》,并推荐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秀论文”的评选。

3、福州市初选获奖论文由福州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

4、本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评审费,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另行通知。

 

 

 

福清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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